武汉市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承诺书
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广大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本单位郑重承诺:
1、依法依规为职工办理医疗保险登记,且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
2、根据参保患者病情,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服务项目,以及卫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规范诊疗行为,合理用药,并遵守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价格管理和支付标准的规定,如实为患者提供医疗费用结算单据。
3、不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
4、不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
5、不将应当由参保人员负担的医疗费用计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6、不将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要求参保人员负担的;
7、不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
8、不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
9、不采用挂名住院、诱导住院等方式骗取医保基金;
10、不通过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
11、不采用为参保人员重复或者无指征化验、检查、治疗,分解或者无指征住院等方式,提供医疗服务;
12、不向参保人员重复收取、分解收取、超标准收取或者自定标准收取费用;
13、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准许范国、协议服务范围或执业地址开展医疗保险服务;
14、不将科室或房屋承包:出租给个人或其他机构,并以乙方名义开展医疗保险服务;
15、不篡改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计算机信息;
16、不盗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或居保门诊统筹基金;
17 不对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基金进行套现交易;
18、不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售卖非医保用品;
19、不发生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如经查实有欺诈骗保,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等行为,本单位愿接受相关部门作出的处理处罚決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单位将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的医厅服务,做知法守法的医保服务机构,坚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
承诺单位:
负责人签名:
日期: